招考公告
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决定为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委管单位公...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8 18:22:46
依据《2023年南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参加南召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按照规定和程序,对申报加分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对初审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至2023年5月6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7-66880...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8 01:10:49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素质结构,为新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要求及《中共新蔡县委 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蔡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专业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2022〕2...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8 01:27:46
按照《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要求,招聘工作按相关程序如期推进, 4月23日17:00报名、缴费时间已截止,统计结果显示,省直系统53个岗位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对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予以核减或核消。现就核减、核消的岗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岗位核减、核销一览表)。请已报名被核减或核消岗位的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17...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6 22:38:46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50名,均为县教体局所属中小学教师。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大学生村干部共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6 23:48:29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6 19:48:25
焦作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检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缴费工作已结束,按照《焦作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检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的规定,现将核减岗位情况予以公告(见附件)。 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请报考者于2023年5月8日9...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6 18:07:09
2023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联考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3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的规定,现将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告: 核减洛阳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岗位2个,岗位代码为:03470231,核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5 19:46:39
2023年邓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已结束,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2609人。现将报名情况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名额核减或取消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 1101岗位取消、1303岗位取消。1302岗位招聘计划核减1,核减后招聘1人...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5 16:43:16
根据《2023年南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23年4月25日17:0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现根据报名人数,经研究,取消35个岗位(见附件一),核减23个岗位(见附件二)。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17...
事业单位单招
2023-04-25 17: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