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仲裁委员会是由咸宁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设立,其职责是依法仲裁发生于国际、国内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咸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案秘书1名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一)岗位职责1、落实受理、组庭、开庭、评议、裁决、反请求、鉴定、审价、管辖异议...
事业单位单招
2021-05-08 20:12:34
根据《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就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宜都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可降低至1:2比例)。面试考生名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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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19:57:08
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区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相关学科建设和教学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业学校聘用制教师2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及对象本次招聘东西湖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及职业学校聘用制教师216名,招聘对象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2021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二、招聘条件(一)资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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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16:45:06
黄石市2021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现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情况(面试成绩见附件1,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表见附件2、各考场平均分数线见附件3),共确定了301名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有关要求 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考察的相关准备工作。考察对象须提前撰写个人自传(具体要求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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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12:43:19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选聘一批村级后备干部到村任职,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人才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村级后备干部,其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名(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名额),安排到全县各乡镇所辖村工作(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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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10:36:58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按照《神农架林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招聘实施办法》,入伍地为神农架林区的退役士兵,嘉奖每次加0.5分,军龄每年加0.5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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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08:57:37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坐落于武汉市武昌南湖之滨,是湖北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历史可溯源至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南湖农业试验场。 全院设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植保土肥、畜牧兽医、果树茶叶、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生物农药、中药材和农业经济10个研究所(中心),研究领域涉及全省农业各个方面,是全省规模最大、农业科技资源数量和质量居全国农科院前列、并具有一定影响的省级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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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08:53:53
按照《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对公开招聘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予以保留、取消或核减,具体情况如下: 1.咸宁日报社“记者编辑”(岗位代码:14223001004004201)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1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保留。 2.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思政教师2”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1人,经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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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1:30:3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针对性时效性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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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0:39:39
根据《2021年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共有5人(名单如下),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内,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向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立即取消其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投诉电话:0717-2584512 兴山县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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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0: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