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申请(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及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根据《教育部办公...
教师资格证
2021-04-28 09:27:59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漳县的公民、驻南漳部队现役军人,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可在南漳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
教师资格证
2021-04-28 09:21:14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我县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1、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保康县的公民、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可在保康县申...
教师资格证
2021-04-28 09:17:55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以下人员可在襄城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1.襄城区户籍人员;2.持有襄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
教师资格证
2021-04-28 09:14:36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樊城区的公民、驻樊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樊城区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证
2021-04-28 09:10:08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21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及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武汉市硚口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
教师资格证
2021-04-27 17:13:14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21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报时间和对象区分今年春季分两次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和针对对象如下:区分网报时间针对对象第一次5月6日-5月18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1.持有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1)社会人员:户籍地、居住地(...
教师资格证
2021-04-27 17:01:4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认定范围和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青山区(含原化工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
教师资格证
2021-04-27 16:55:55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21 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报时间春季第一次认定网报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8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就读学校在武昌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等)...
教师资格证
2021-04-27 16:50:22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21年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及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新洲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新洲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新洲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
教师资格证
2021-04-27 16: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