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县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民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随县辖区内且无犯罪记录的人员。二、认定资格种类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认定对象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和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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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51:23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民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现广水市辖区内且无犯罪记录的人员。特别提示:不受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广水市认定范围以外人员的认定申请。请在选择认定机构时务必注意。二、认定对象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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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43:32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及《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申请(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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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32:55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申请(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及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根据《教育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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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27:59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漳县的公民、驻南漳部队现役军人,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可在南漳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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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21:14
为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精神,完善黄梅县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黄梅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黄梅县部分县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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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20:43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我县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1、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保康县的公民、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可在保康县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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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17:55
 十堰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是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管理人员,公告如下:一、 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3、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4、具备C1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二、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工程部工作人员3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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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16:08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以下人员可在襄城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1.襄城区户籍人员;2.持有襄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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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14:36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樊城区的公民、驻樊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樊城区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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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09: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