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9-2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书记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派遣制书记员9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9月至20049月期间出生);

3.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915202292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报名登记表(贴1寸彩色登记照)及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到汉阳区人民法院626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职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地点在汉阳区人民法院。

1.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打字速度,分为看打和听打。测试时间:2022922日上午9:00,地点在汉阳区人民法院七楼电子阅览室。

1)看打:考生对照一份裁判文书,将文书内容录入电脑,以每分钟录入正确字数为得分。

2)听打:考官现场读一份庭审笔录,考生将笔录内容录入电脑,以每分钟录入正确字数为得分。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看打得分+听打得分)/2。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7人为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2022923日上午9:00,地点在汉阳区人民法院六楼,具体考场以通知为准。

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3.计算总成绩

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2022930前完成体检和考察。如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公示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

公示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汉阳区人民法院工作。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职业技能测评、面试,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37.3),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日持武汉市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当日核算采样记录。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

咨询电话:027-84586543;监督电话:027-84586506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汉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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