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武汉市东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一、招聘条件
辅助执法岗(9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格标准;
5.年龄22周岁-30周岁(1993年10月1号到2001年9月30号期间出生),男性,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优先;
6.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技巧,具备独立完成工作报告、总结方案的能力;工作细致认真,执行力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7.消防工程、防火管理等相关专业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者的优先录取。
二、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七)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八)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不满2年的;
(十)有纹身、吸毒史,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慢性传染病,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十一)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薪酬
(1)正式录用后,辅助执法岗派遣至东西湖区各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月薪4300元起(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
(2)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
(4)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发放。
(二)其它福利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表现优秀者可立功受奖,优先参加骨干技能培训、入党;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提供工作期间的服装;
(4)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管理规定被辞退的,需由个人承担使用的被装及个人用品费,未使用的予以上缴。
四、用工形式
拟聘人员与人才(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武汉市东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与人才(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用工合同。
五、招录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12:00至10月19日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