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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取消、调整公告
2022-06-01 16:22:42

按照《咸宁市咸安区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不予开考的岗位,考生报名费将退回。现就取消、调整部分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2个,不予开考(见附表1)。

二、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1个,调减招聘计划(见附表2)。

附件:附表1、附表2.xlsx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