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关于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刘**(准考证号1101993601929)、王**(准考证号1101992505627)、叶**(准考证号1101997704108)、艾**(准考证号1101997702903)、向**(准考证号1101994501912)等5名考生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谭**(准考证号1101993604111)1名考生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林**等6名考生(具体见附件,由于辅导员1岗位考生黄**(准考证号1101997904308)、辅导员1岗位考生陈**(准考证号1101990103927)、辅导员1岗位考生刘**(准考证号1101990100423)、辅导员1岗位考生康**(准考证号1101997004221)电话通知递补时明确放弃,根据公告要求依次递补)进入第二次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复审时间
2026年11月2日9:00-17:00
二、复审地点
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412室
三、复审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在国(境)外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及就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须为2026年2月12日及以后)原件1份。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6.以上必带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核。
四、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按顺序装订,部分原件核对后归还)。
2.现场资格复审原则上由本人来校参加,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对于委托办理现场资格复审的,除提供上述应聘者的必带材料外,还须提供应聘者本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731-58293862)
附表: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湘潭大学)2026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第二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