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结合A074岗位招聘单位考察结果,现将A074岗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递补体检人员对象
结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考察情况和招聘公告中关于递补有关要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李**(准考证号01010215011)递补为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文字综合8(岗位代码A074)的体检对象。
二、关于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
体检对象集合时间及地点: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和笔试准考证于10月28日早上8:00之前到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蒸湘区芙蓉路18号)院内集合。截至2026年10月28日早上8:00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禁毒检测机构缴纳。每人需准备体检费800元现金(如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前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和笔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
2.建议体检前禁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晚上8:00后不再进食并休息好,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等不得尾随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已怀孕、月经期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在体检时只能报序号,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4.当日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体检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
5.不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专项检查、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
6.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34-2896692。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