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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非事业编制用工招聘公告
2026-10-15 11:21:01

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负责学校资产和实验室统筹管理及协调的职能部门。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和校纪委的指导监督下,由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住房管理科科员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35岁及以下

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掌握和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能适应岗位需求,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un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30日。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湖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用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如“资产与实验室劳务派遣用工+张三”发送至指定邮箱zsc2509@163.com,应聘者需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9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考核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本人,请应聘者关注。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校医院或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结束无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与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派遣至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上岗,与学校签订《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协议》。工资3500元/月,保险、公积金等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资实处办公室:0731-88872681

举报电话: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88872206

学校人事处:0731-88872346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用工人员基本情况表_9492bfd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