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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外聘人员一般管理岗招聘公告
2026-09-17 10:56:3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是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学校涉外事务,制定和实施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校内各单位开展涉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

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劳务派遣),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

二、岗位职责

学术交流办公室基础工作人员

1.受理全校师生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申请,完成材料初审、内容核对、政策把关等工作;

2.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批件管理,跟进校内审批流程等工作;

3.办理或指导师生办理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签证(签注)及出国(境)相关证明等手续;

4.做好团组信息统计、行程归总、出访报告收集及年度数据上报工作;

5.承担部分对外联络与咨询回复工作,解答师生关于出国(境)政策、流程、经费标准及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日常咨询

6.开展出国(境)行前教育相关工作;

7.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任职资格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数据分析、文档管理、PPT制作和公文写作能力,能够胜任各类文件和报告的起草、项目的协调推进等工作;

4.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5.能全职、按时到岗,服从岗位安排。

四、待遇与考核

外聘工作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和产假,寒暑假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工作和休假时间;工资面议。具体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程序

1.应聘人员将报名汇总表、简历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代表作等附件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应聘-姓名-最高学历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年月-联系电话”为标题发送至电子邮箱xsjl@xidian.edu.cn;

2.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进行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试用两周,考察试用后根据试用期情况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4.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一般岗位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部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手续,于15天内签订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其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4.工作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xsjl@xidian.edu.cn

联系电话:029-8189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