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基本原则,按照上级部署及我县精神卫生工作需要,经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报县委编委研究同意,拟在我县卫健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我县乡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全额拨款的县直医疗卫生机构中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邵阳县精神卫生中心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4.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学历要求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任意一年未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6年9月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邵阳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法: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通知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档案室盖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⑤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县人社局指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予以取消其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二)考试
1.报考人员凭通知单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通知单,领取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2.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3.考试采取专业问答面试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在40人(含40人)以内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符合选调条件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超过40人的,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考试方式和内容具体见附件1。
(三)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等额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者,以职称高的优先;若职称相同,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仍相同者,以年龄小者优先。
2.考察方式: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只能1次。递补时如面试成绩相同者,以职称高的优先;若职称相同,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仍相同者,以年龄小者优先。
(四)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所有选调人员按照选调单位的岗位设置确定聘用岗位,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级)低聘。
四、有关要求
1.选调对象必须符合流动调配相关规定。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有弄虚作假、随意放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相应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进行通报。
4.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名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邵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邵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0739-6822523
附件:
附件1:2026年邵阳县精神卫生中心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2026年邵阳县精神卫生中心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邵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