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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招聘公告
2026-08-20 21:07:5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6〕25号)、《老河口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82名,现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三、招聘单位、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审核、培训、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条件

1.有一定文字基础,熟悉办公软件操作,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女性50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岗位,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本次安置资格;

6.报名时须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地址:老河口市民服务中心1031窗口)。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8:30—12:00,14:30—18:00;

8月31日18:00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线上报名需上传电子表格,不可上传图片);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毕业证扫描件;

4.湖北省就业创业证(页面截图)、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图);

(四)报名地址

具体报名地址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资格审核

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招聘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本次安置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双向选择与聘用

(一)持认定材料的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通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根据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经双向选择,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老河口人社公众号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就业登记。

(三)因自愿放弃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产生职位空缺的,可根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成绩有效期为三个月。

七、面试时间

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如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报名条件与资料有疑问可联系老河口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10-8224277。

如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程序有疑问可联系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电话:19972971031。

附件:1.附件:2026年老河口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xlsx

2.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