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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事业单位引进我省退役运动员72人公告
2026-06-22 17:19: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7〕63号)、《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体人规字〔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向全省事业单位征集岗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体育局将组织开展全省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我省退役运动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引进我省退役运动员7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引进我省退役运动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面向经人社部门批准进入、在湖北省运动队在役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办理了退役手续的湖北省退役运动员(含2026年6月30日前拟退役运动员),或曾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运动会(竞技类)并进入决赛阶段的退役运动员。其中,足球项目退役运动员报名资格为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比赛并具有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超级(含女子)职业联赛经历的退役运动员;

2.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的退役运动员;

4.曾通过全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被正式聘用的退役运动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hubei.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6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引进我省退役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邮箱(hbtyrc@126.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应聘人员报名须知》(附件3)。

(三)资格审查

省体育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向应聘人员邮箱发送《报名资格确认通知书》,并实时将已确认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信息及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查询报名结果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资格确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则不具备此次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程序,不按要求参加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一)笔试

根据《岗位表》中用人单位对考试测试方式的设置情况,原则上不组织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面试方案,在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组织实施。考核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

(三)成绩

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面试方案和公告中明确各项量化考试成绩分值和占比,并划定最低成绩合格线。在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网公布成绩。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一)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权限将拟聘结果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二)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027-87235119

省体育局:027-87313657、027-87328336

附件1: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引进我省退役运动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引进我省退役运动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