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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许昌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56人公告
2026-03-02 09:53:09

工作需要,许昌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1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岗位职责

办理庭审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有关记录和庭审刻录工作;公布开庭审理公告;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接受、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打印并核对案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案件信息录入以及司法统计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不限性别。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不限。

(三)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拘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等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6.本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主要成员、近亲属,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工作的,以及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7.曾在公务员招录、业单位招聘等公开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9.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0.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11.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与咨询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s://xczy.hncourt.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专用网站。

、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2632日9:003817:30期间登录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按要求提交、保存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蓝底或红底,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x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报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缴费。应聘人员于202632日9:0031017:30通过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3月16日9:00至3月21日17:30,登录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考试

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全省同一时间、分区域组织实施,技能考试、面试由第三方机构具体组织。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全部采用客观题,满分100分。笔试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本辖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技能考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科目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文档编辑、数据报表处理等计算机办公常用技能,满分100分。

技能考试前,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须登录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等原件PDF版,每份材料PDF版的大小不能超过500k

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名单、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具体要求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料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技能考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技能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核,登录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打印技能考试准考证。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技能考试准考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成绩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3.面试

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2.5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记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检和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递补

为及时补充书记员力量,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在拟聘用人员之后,根据成绩排名顺序,各院可按照不高于招聘职位人数1:0.5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在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如有书记员主动辞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等情形发生,按程序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可按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的递补人员名单,作为后续书记员额度空缺时递补聘用的依据。

、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待遇和保障

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三)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需要咨询报考招聘相关政策及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374-2929197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