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随州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计划在全市范围选调2名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1名、宣传策划岗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综合管理岗
1.随州市(含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文学类、新闻类、法学类相关专业;
4.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统筹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起草撰写各类文件、工作总结等;有两年及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策划岗
1.随州市(含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文学类、法学类、艺术类相关专业;
4.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统筹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两年及以上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策划工作经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惩罚期未满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8:30至12月11日下午5:30,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送至市创城办(市国动办附楼)207办公室,联系人:张立,联系电话:0722-3593798。
(二)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随州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结果,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由本人签名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3.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随州市委宣传部成立选调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和弄虚作假的,以及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组织笔试、面试。按照选调工作方案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笔试、面试委托随州市人事考试院进行。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如报名人员岗位比例超过1:3,则先进行笔试,将人员比例确定到1:3后再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含)的开考比例,需要取消、核减、降低开考比例或直接进行面试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五)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影响调动的情况,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附件:随州市委宣传部2025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