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单招
2025年十堰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5-07-18 14:51:18

根据《2025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5号)12楼大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5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报考“限竹山户籍或生源”岗位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地证明。

4.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7.已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8.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参加者,须出具《委托书》(附件4)。

9.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五、收费标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和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精神,现场交面试考务费50元。

六、其他要求

1.各招聘单位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本单位设置的岗位招聘条件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3.公告发布后及资格复审期间,考生需保持通讯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避免错过资格复审机会。

4.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结合招聘单位意见,可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5.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线上或线下提交《自愿放弃声明》(模板参照附件5)。

附件:

附件1:2025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5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委托书.docx

附件5:2025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愿放弃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