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秭归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经审核,邓亚男等109名同志拟具备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署实名向县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17--2884518
附件: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