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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东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1人公告
2026-11-03 09:12:57

根据工作需要,东安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1名。本次招聘职位为劳务派遣聘用制,不纳入正式编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限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

6.聘用前须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治安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聘用后严格执行司法回避相关规定,如存在法定回避情形,服从职位调整安排;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职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东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5办公室)。

3.报名资料(由报名人员自行提交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东安县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1张);

(2)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实);

(3)学历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4)退伍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6年11月16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及方式

技能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凡应测项目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体能测评不合格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米

≤4′25′

≤4′35′

3.面试内容及方式

在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形象仪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作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出现体检仍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在相应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重点为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聘用禁止情形。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报本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作出聘用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后1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由用工单位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续聘。

四、工资待遇

参照本院现有同岗位聘用制人员待遇执行。

五、人员储备

本次综合成绩有效期一年,在相应职位空缺或其他原因补员时,可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六、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体能测试前报名人员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存在基础疾病或有身体不适情况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746-4225359(工作日8:00-12:00,下午14:30-17:30)。

东安县人民法院

2026年11月3日

附件:东安县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