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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的公告
2026-10-27 16:12:53

根据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岗位一:护理人员8名;

岗位二:临床医师3名。

二、工作地点

鹤峰县走马镇中心医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力;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中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医生持有助理及以上资质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护士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试用、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节假日顺延)。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鹤峰县容美镇圃子路18号3楼

联系电话: 15587500352(陈康勇)

(三)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岗位相关的证件,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须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六、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待下一步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鹤峰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八、签约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九、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资按照全县卫计系统文件精神确定的标准为准。

鹤峰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求职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