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从优秀学生中培育有志于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后备力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岗位职责
辅导员助理从全日制在读本科生(非毕业年级)中选聘,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聘期为1年。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三、选聘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24日18:00前填写附件1:《2026—2027学年辅导员助理选聘情况汇总表》将电子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审定:学院根据学生基本情况择优确定最终人选报送党委学工部备案。
四、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
1.日常管理。辅导员助理纳入学生骨干队伍,日常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辅导员助理聘任后,聘期内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由所在学院向党委学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考核评价。辅导员助理的考核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合格的认定学生骨干经历。
化学与药学院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