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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并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2026-10-16 11:30:42

当前,我县正在全力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充实创建工作力量,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等人员保障,同时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

一、增设岗位

全县共增设20个就业见习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时长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另行安置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

二、招聘条件

1.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含职中毕业生);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和文明创建任务需要;

4. 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自愿参与文明县城创建相关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

2.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已建立劳动关系的;

3.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见习岗位及要求

(一)城市管理岗位15人

学历要求:职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市容市貌巡查整治、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市政园林设施巡查管护等文明县城创建一线辅助工作。

岗位要求: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适应户外巡查及临时性、应急性任务,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综合办公岗位5人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职责:协助做日常综合办公,承担文件收发、材料撰写、资料整理归档、会议服务和信息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岗位要求: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

四、见习待遇

1. 见习生活补贴1700元/月,由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发放,县人社局按规定补贴到见习单位;

2. 见习期间由县人社局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县住建局申请: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彩照1张;登记失业青年提交就业创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彩照1张。县住建局收集资料后,填写《石泉县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后,由县住建局安排见习人员上岗。

六、联系电话

县住建局0915—6321642 县人社局 0915—6310802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