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及资格审查情况,对有关岗位因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现予以公告。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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