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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6-10-14 17:30:43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4〕4号)规定,太康县部分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面向脱贫户(监测户)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招聘单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针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的非营利性基层岗位。采取由用人单位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优先安置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信息发布

太康县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太康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录用公示等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未能及时关注本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符合乡村公益岗应聘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报名资格。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人员现场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前,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的,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工商登记信息、就业信息、社保信息等。

(三)公示、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由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协议报县人社局备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六、用工期限及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协议期限为1年,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咨询电话:0394--7723976

附件:太康县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太康县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要求

工作内容

招聘数量

1

城郊乡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10

2

逊母口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10

3

王集乡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8

4

板桥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4

5

张集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10

6

常营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9

7

朱口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9

8

芝麻洼乡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6

9

清集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10

10

马头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10

11

高贤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5

12

毛庄街道办事处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10

13

龙曲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10

14

符草楼镇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2

15

杨庙乡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7

16

五里口乡人民政府

公共管理类

适应岗位工作

保洁

10

太康县人社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