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6〕25号)、《老河口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3名,现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三、招聘单位、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审核、考核、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条件
1.有一定文字基础,熟悉办公软件操作,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女性50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岗位,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本次安置资格;
6.报名时须已办理或正在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地址:老河口市民服务中心1031窗口)。
7.报名期间,正在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但已向报考单位提交部分材料的人员,视同已报名。相关人员须在10月26日18:00前补齐全部报名资料,补齐全部报名资料的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补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拟报名人员须在10月21日18:00前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
8:30—12:00,14:30—18:00;
10月21日18:00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线上报名需上传电子表格,不可上传图片);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毕业证扫描件;
4.湖北省就业创业证(页面截图)、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图);
(四)报名地址
具体报名地址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资格审核
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招聘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本次安置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双向选择与聘用
(一)持认定材料的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通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根据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经双向选择,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老河口人社公众号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就业登记。
(三)用人单位因自愿放弃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产生职位空缺的,可根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成绩有效期为三个月。
(四)首批录聘工作流程结束后,启动调剂补录工作。调剂补录对象为多个单位联合组织公开招聘考试的,实行“同一天、同套试卷、同批考官”统一考试标准的未录取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组织空缺岗位补录,具体规则如下:
1.补录人员按空缺岗位数1:1比例确定;
2.补录人员按成绩排名依次自主选择空缺岗位;
3.每名补录人员仅有一次补录机会,凡自愿放弃补录资格或经认定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不再为其另行安排补录;
4.考试成绩自考试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出现补录人员自愿放弃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时间
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如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报名条件与资料有疑问可联系老河口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10-8224277。
如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程序有疑问可联系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电话:19972971031。
附件:1.附件1:2026年老河口市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位表.xls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