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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2026-09-01 14:47:04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大堰乡农村福利院护理员1名;鸭子口乡农村福利院护理员1名;榔坪镇农村福利院护理员1名;贺家坪镇农村福利院护理员1名;高家堰镇农村福利院护理员1名。

工作地点:大堰乡农村福利院、鸭子口乡农村福利院、榔坪镇农村福利院、贺家坪镇农村福利院、高家堰镇农村福利院。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社会福利事业,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心和事业心。

(二)岗位条件

1.年龄20-60周岁。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养老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具备基础电脑操作能力、护理、康复、心理慰藉等相关经验者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龙舟坪镇秋潭路41号)。

3.联系人:田杰平17771713231。

4.报名材料(均须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个人简历1份;

(5)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养老护理员等);

(6)放宽年龄或优先聘用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三)面试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合格线90分,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录用

1.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执行“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绩效工资+补助工资(夜班、节假日值班、卫生津贴等)+五险一金”薪酬体系。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应聘人员须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合同。

本简章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