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武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科技公司是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下属企业,成立于1991年,为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全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含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环保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等。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环境监理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武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批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工作能力条件(详见附件1)。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七)报到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学位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聘用资格无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中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6.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门户网站(http://www.cwrpi.com)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日9:00至9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送应聘资料到指定邮箱的方式报名,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武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扫描件。
(2)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者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校核实盖章的各学历阶段学科总成绩扫描件。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7)相关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本人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务员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上述第(1)至(6)项为报名的必备材料,如有缺项,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第(7)项作为了解应聘人员的重要参考。应聘者将上述材料扫描压缩后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cjsbszhc@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如实报告直系亲属从业情况及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科技公司综合部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比例不足5:1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在考试前安排对应聘者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填写《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内从业情况表》。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地点设在湖北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考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环境监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则全部进入面试,并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若无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五)体检
科技公司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科技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应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定期查看长江水利网、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门户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要求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者在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体检费用由科技公司承担。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拟聘人员入职后,薪酬福利按科技公司的有关制度执行。
七、咨询、监督与举报受理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科技公司综合部牵头组织,纪检人员全过程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27-84450112(工作日8:30-17:00)
监督受理电话:027-84766318(工作日8:30-17:00)
欢迎社会和考生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一般应当采用书信、邮箱等书面形式,也可拨打监督电话,若提出投诉请求还应载明姓名、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反馈。
本公告中所列内容由科技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