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
郴州市消防救援局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4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由郴州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4名(均为男性),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由郴州市消防救援局按照招聘计划统一分配到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承担驻勤任务。
二
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战斗员: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8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特殊专业人才以及退伍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8月31日后出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健身等相关专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持有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游泳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的人员;
取得无人机驾驶、潜水、舟艇驾驶、绳索救援技术等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并通过实操考核的人员;
急救医疗人员(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计算机、新闻采编、影视摄影与制作、平面设计、播音主持、汉语言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并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
财务、审计、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并获得国家承认的从业资格证。
消防车驾驶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持B2、A1驾驶证(已过实习期)。
具体招聘计划、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
待遇保障
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4100元起(含五险一金),集训期仅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月;
驾驶员岗位月工资收入5600元起(含五险一金),集训期仅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月;
下队签订合同后补发集训期间生活补贴,按同岗位基础档次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转正后,享受夏季高温补贴,年度考评“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绩效奖励;合同到期退出队伍后享受5000元/年(按实际服务年限取整计算)的退出补偿金。核实本人服役年限、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年限、全日制大专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学习年限后,在基本工资档次的基础上,享受更高工资档次。
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充购买团体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
缴纳会费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年度福利物资。工作时间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出行、游览等优抚优待,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与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班长骨干或代职干部,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月享受8天轮休,按规定享受婚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带薪假期。
因重要工作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休假或补休的发放加班费;参加重大灭火救援任务的发放现场救援补贴。
四
报名审查
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4日9时至2026年9月18日17时。
报名方式
关注“郴州消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聘公告页,下载附件相关报名表格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及微信
0735-7669813(13786531911)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址
郴州市消防救援局419办公室(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船洞加油站往东100米)。
五
资料核查清单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证明查询资料;
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报告打印时间要求:报名期限内);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出消防员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提供原单位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
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以及安全驾驶记录(需现场通过“交管12123APP”核实);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报完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3,一张纸打印正反面);
等级运动员证书或相应等级竞赛名次获奖证书。
报考人员准备以上资料后,须由本人(不得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郴州市消防救援局现场核查。本次报名和资料核查同步进行,未现场核查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对不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基本条件、报名信息不完整的,初审不予通过。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取消资格。
六
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核。
(一)体能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暂定为9月下旬,地点设在郴州市消防救援局院内。测试前报考人员需签订《郴州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告知书》。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原地跳高(详见附件4)。
特别提示:因体能测试强度大,对身体素质要求高,如本人有心脏病、高血压、眩晕症、习惯性脱臼、骨折病史等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或饮酒、服用精神类药物的,禁止参加此次体能测试。
(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期间参加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与体格检查。
(三)体格检查
体能技能心理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郴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在郴州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招聘。
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郴州市消防救援局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自费),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体检初检费用约600元,由个人先行垫付给医院,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凭发票报销。中途离职退出或被淘汰的不予报销,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
凡不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刻意隐瞒的,取消体检资格,已入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患有传染类、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后续发现的予以解聘。
七
政治审核
由郴州市消防救援局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家庭成员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邪教、有害气功、宗教极端、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的;
发生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党内处分,或者记过及以上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岗位工作情形的。
八
培训入职
岗位入职培训3个月,并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培训协议书》;
首次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
培训期间非家庭重大变故不予请假,试用期间正常轮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不服从管理、违反管理规定且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
3.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达不到要求的;
培训全程免费,期间中途退出、被淘汰的不予发放生活补贴。
九
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郴州市消防救援局未与任何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请所有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735-7669823。
本公告由郴州市消防救援局政治部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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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郴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4. 郴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