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24〕27号)和《西安市第二期定向就业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市教发〔2019〕79号)等文件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的4名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如有异议,可拨打受理电话进行反映。
受理电话:029-86918164
附件: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