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利辛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拟入围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6年8月24日-8月25日。
(三)地点:利辛县中医院内科大楼二楼体检中心。
(四)体检适用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要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8∶00-9:30空腹到达利辛县中医院体检中心。请各位体检人员严格遵守体检时间,无故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携带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并填写《体检表》,粘贴照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核定标准收取。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并提供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3.体检、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建议不要更换手机号。
二、考察
参加考察人员请从附件中自行下载《2026年利辛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考察表》(A4纸打印)。考察表中“现实表现”栏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栏”,由所在社区或乡镇填写并加盖公章,主要围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填写考察意见情况。《考察表》内容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空栏漏项;印章签字要齐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岗位设置(见附件)
咨询电话:0558-8800222(县教育局)
0558-881215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8-8702666(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6年利辛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专项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2026年利辛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考察表
3.2026年利辛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设置表
中共利辛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3日
附件2-2026年利辛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考察表.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