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招考信息 » 基层特岗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面试公告
2026-08-15 00:00:00

为积极响应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拓宽青年实训渠道,积累岗位实操经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5〕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5〕24号)文件精神和漯河经开人社有关要求,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

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启慧楼一楼一3班教室

二、面试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志愿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服从学校管理。

2.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2026年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没有社保缴费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访问原始公告查看完整名单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经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离校2年内”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至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时间不足2年。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即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有就业见习意向的人员需认真了解本次见习岗位有关条件,符合条件的可先行与就业见习单位联系,双向对接,按程序上岗见习。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禁止从事教育工作及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附件:

面试微信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