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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关于遴选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2026-08-13 17:04:44

关于遴选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26年范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

(一)申报条件

种植示范主体,大田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60亩,设施农业面积不低于20亩;畜牧业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养殖示范主体。示范主体应有一定的技术能力,且帮扶意愿较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

(二)推荐数量

全县拟遴选85个左右的示范主体,坚持择优原则,原则上每乡镇推荐农业示范主体6个左右(含畜牧业示范主体),其中城关镇、范水办和栖凤楼办各4个,各乡镇示范主体个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申报程序

农业经营主体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到所辖乡(镇、办)农业服务中心申报,乡(镇、办)审核通过后,填写《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一份,加盖乡(镇、办)印章,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一)申报范围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过历年任务且完成较好的基地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

1、规模:大田作物面积不少于200亩;

2、基础设施:交通便利,农田水利设施完善,有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培训等活动的能力,办公、培训条件较为完善。

3、服务能力:在县域范围内有较高的农业科技水平,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为周边地区提供术信息服务;愿意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及配合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4、科技支撑:与农业科研院所或农技推广相关机构紧密结合,有专家服务团队技术对接指导,有能承担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的技术力量。

5、土地产权: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

6、运行管理:有规范的规章制度、运行管理办法、示范展示方案;有统一式样标牌,标牌根据新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及时更新;基地全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20个。

7、质量安全: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到所辖乡(镇、办)农业服务中心申报,乡(镇、办)审核通过后,填写《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2、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实施方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协议、所对接的省市技术指导专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等;

3、经乡(镇、办)审核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四)承担职责

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对接,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及技术培训,真正起到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落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展示,高素质农民跟踪培育,大学生就业创业带头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档升级。

三、特聘农技员

(一)遴选范围

具有范县户籍的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涉农大中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文化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女性26周岁-55周岁,男性26周岁-60周岁,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6、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职责与任务

重点开展技术、设施、营销等技术服务,发挥科技帮扶作用。

1、帮助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当地农民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2、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技术难题,示范展示先进适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与我县农技人员结对开展服务,提高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4、宣传“三农”政策。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办审核推荐,报范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2、审查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聘人员。

3、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情况公示。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特聘服务协议,期限1年。按照《范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考核,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考核。

联系电话:0393-8628060

附件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3.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3日

附件1

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示范主体

名 称

联系电话

负责人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产业类型

产业规模

身份证号

产业地址

科技示范主体申请意见

我单位申请列入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认真履行示范主体职责,保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

推荐意见

乡镇政府或农业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姓名

职务或职称

电话、手机

共建单位

土地性质及年限

主要设施

设备种类及数量

办公、仓储、培训教室情况及面积

沟渠路数量或面积

对接的科研教学单位

或创新团队

专家组成

专家组长;专家组人员数:名,其中:正高名、副高名,中级名。

经费保障

上年度示范技术成果

观摩推介及技术培训

次数时间人员规模

开展农民教育人次

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人数

宣传次数及媒体、

时间、版面

申报单位郑重申明:

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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