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志丹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现将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2.地点: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3楼会议室。
二、递补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递补资格复审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4.报考限定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岗位,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籍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户籍所在地的材料,须为在2026年7月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的应聘人员个人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将户口簿首页与本人所在页复印在一页)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附件: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规定的学历、学位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下载《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亲自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的应聘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3.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4.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5.《笔试准考证》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911-6622223
附件:1.附件:2026志丹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志丹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