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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募公告
2026-08-04 15:22:4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和2026年6月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满足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需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48名,具体岗位分布如下:

1.吴店镇政府:窗口人员、后勤保障岗10名;

2.北城街道办事处:窗口人员、后勤保障岗10名;

3.枣阳市文旅局:办公室辅助岗2名;

4.枣阳市科经局:办公室辅助岗2名;

5.枣阳市维权中心:办公室辅助岗2名;

6.基层就业服务站:就业服务专员22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须为经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且属于以下“九类人员”之一:

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残疾人;

6.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7.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4.女性50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

5.名下无营业执照,未担任企业法人、股东或监事等职务。

注:户籍地、居住地或房产在枣阳市辖区内的报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岗位待遇

1.合同期限与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限一致,一般不超过3年;

2.工资待遇不低于枣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发放;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遵循“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与报名:发布招募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双向选择与面试:用人单位与报名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择优确定拟录用名单并组织面试;

4.公示与聘用: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注:经面试考核未能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将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继续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及技能培训等就业援助服务。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8:00);

报名地点:各镇(办、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

报名资料:

1.《枣阳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户口簿扫描件(首页及本人页)等。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1.枣阳市维权中心:0710-6321364

2.枣阳市文旅局:18163091279

3.枣阳市科经局:0710-6222782

4.吴店镇人民政府:19971901692

5.北城街道办事处:0710-6665001

6.基层就业服务站(市场科):0710-6322098

公益性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710-6322098、6310368

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