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13名,详见《郧西县2026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郧西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郧西县在编教师;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资料(照片、证件、承诺书等)、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yx.rzv5.com/)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8:30至8月11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注册报名时间结束后,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5日9:00至8月11日19:00,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8月5日9:00至8月11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因技术原因,缴费后不能在网站上即时显示“缴费成功”,手机提示扣费成功即可,不要重复缴费)。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再申请减免费用,申请方式:2026年8月14日17:00前,将有效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和个人收款码发至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邮箱jyjrsg2021@126.com,经核实后退费,咨询电话:0719-6221305。
4. 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郧西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年8月18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 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6221305。
6.报名网站会实时更新各岗位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要求
1.注册报名时,考生将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诚信承诺书等扫描或拍摄成清晰照片后上传。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3,下载打印、签名、按手印后上传)。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将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考生上传照片用于资格初审和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慎重选用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所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6.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7.整个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信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智能眼镜;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控制线为50分,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
1.对于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或取消岗位。考生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纳入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入围人选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的,在资格复审前将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3.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合格证明原件)、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4.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前,在郧西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郧西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报考中职岗位的考生,面试主要以技能测试(现场实操、现场问答等)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本次招聘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县人社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随机确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后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九、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郧西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郧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组织报考A01普通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县教育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拟聘人员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后应按时到岗,接受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起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按照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约定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使用全额预算事业编制,执行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待遇。对报考本次教师岗位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地方人才有关政策。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以“郧西教育”微信公众号或郧西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unxi.gov.cn/xxgk/bmxzdh/zfbm/jyj/zfxxgk_83736/zc)发布为准,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本公告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郧西县教育局共同解释。
附件(扫码下载):1.郧西县2026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2.郧西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计划表
3.2026年郧西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
郧西县人社局:0719-6225778
郧西县教育局:0719-622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