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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6-07-31 19:32:43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度拟公开招聘执勤队辅警25名,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边防检查站组建于1987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2019年1月1日正式转隶为国家移民管理体制,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检站为正处级编制,担负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品行端正、心理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能够适应长期熬夜、倒班工作,有较强的服从意识,能够适应纪律部队管理要求;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因工作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5.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退役军人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同等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有文体特长等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近3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6.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打架斗殴等受到公安机关处理,或因其他原因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被原单位依法开除、辞退的人员;

10.与原单位合同期未满,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具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查询岗位

报考人员于2026年7月31日起,在湖北人才网(https://www.jobhb.com/www.jobhb.com)、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缴费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公告要求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9日17:00前,通过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bfjc2026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8月1日至8月10日17:00点,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确认报名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8月11日14:00点前,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50元),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4)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26年8月12日上午9:00至8月15日上午9:00点前,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政治素养、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基础知识、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人文地理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同步确定合格分数线。

(四)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不足1:3时,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入围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分别为:身体质量指数(BMI)检测、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1.身体质量指数(BMI)(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的平方,单位为kg/㎡)

男子

17.0≤BMI≤28.5

女子

17.0≤BMI≤26.5

2.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

男子

30岁(含)以下≦13"1;

31岁(含)以上≦13"4。

女子

30岁(含)以下≦14"1;

31岁(含)以上≦14"4。

3.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

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参加后续所有环节。

(五)心理测评

体能通过的人员参加后续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是对应聘者加强综合分析,在面试和考察阶段综合运用测评结果,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面试

体能测试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面试人数小于招考计划数时,重新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定。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有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1.色盲、纹身、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不合格;

3.外形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八)考察

通过体检的考生按照录用计划数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遇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1.综合年收入为8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2.入职满一年的,享受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等福利。

3.警务辅助人员上班或执勤期间统一着制式服装。

4.试用期间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5.边检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受伤、因公(工)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提供或填写个人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信息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通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对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4.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被录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5.考试期间产生的报名费、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6.报名咨询电话:027-87812567、15671559911;监督电话:027-85333638。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武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