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6〕2号)和《2026年东宝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为做好2026年东宝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鄂教人函〔2026〕2号)文件精神及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二、体检工作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7:00准时在东宝区教学研究室(金虾路8号)院内集合,由工作人员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46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不含复检费)。
2.考生集中后,将通信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考生家长、亲属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并随同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3.为准确真实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情况,考生近段时间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抽烟不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包括水、饮料)。女性受检者月经期暂缓做妇科及尿液体检项目检查,妊娠期考生暂缓做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检查。女性考生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经期结束和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4.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聘用。
6.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未经领队同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区域单独活动。
7.体检结果由东宝区教育局通知考生。
三、考察工作
成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组成的考察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于2026年8月6日前完成,考察组考察期间将电话联系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方式。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依据“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进行选岗,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咨询电话: 0724—2334807
附件:2026年东宝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