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A231、A232、A233、A234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6年7月19日(周日),考生须在8:00前进入考点候考室。
二、测试地点
株洲市教育局七楼(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
三、参加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四、测试形式
1.测试方式: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答辩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2.测试分值和时长:说课、答辩的总分均为100分。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的时限为8分钟,答辩的时限为12分钟。
3.测试成绩计算:测试成绩=说课成绩×0.4+答辩成绩×0.6,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测试流程
签到→抽签→候考→备课→测试→成绩确认→离场。
1.签到: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三代社保卡)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
2.抽签: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3.候考:未到测试时间的,在指定的候考室等候。
4.备课: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指定的备课室指定位置备课。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题本(说课题目),备课室提供草稿纸。
5.测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指定的测试室进行测试。主评委宣读测试要求后,考生进行测试,说课和答辩均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候。
6.成绩确认:考生在《测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名,确认本人的测试成绩,并上交备课资料等相关材料。
7.离场:考生确认成绩签字后,离开考试区域。
六、考生须知
考生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2026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和本公告规定。
1.入场要求。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三代社保卡),方可进入考点。考生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参加测试,严禁将手表和手机、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进考场,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饰品(含头饰、耳饰、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胸针等)进入考场。
2.入场时间。考生须在8:00前进入考点候考室。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
3.候考要求。在候考室签到后,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填写《物品清单》寄存物品,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候考。如发现未上交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等不符合入场要求物品的,视作舞弊,测试成绩记零分。
4.抽签要求。签到并完成物品寄存后,由工作人员组织同岗位考生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发放顺序号码牌并粘贴在考生左胸前。考生按照抽签顺序号依次备课、说课、答辩。
5.备课要求。备课内容只能写记在备课草稿纸上。题本上不作任何标记。
6.测试要求。主评委宣读测试要求后即开始计时。说课时限为8分钟,第7分钟时会有一次提醒。答辩时限为12分钟,第11分钟时会有一次提醒,时间到即停止测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7.候分、离场要求。测试完成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候分室等候本人测试成绩并保持安静,严禁透露测试有关信息。在《测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后,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内逗留。
8.整个测试期间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考生不得随意走动,考生之间不得随意交谈、互递信息。需上厕所的,要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9.测试过程实行实时全程监控录像和录音,考生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10.根据考点场地实际情况,请考生选择合适的通行方式到达考点,确保准时参考。
附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株洲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