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院)简介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是我党创办最早的地方党校之一。其前身为1934年秋由陕甘边特委创办的陕甘边军政干部学校和陕北特委创办的陕北特委干部训练班(1935年1月起改为陕北特委党校)。1935年10-11月,两校分别被并入中国工农红军学校和中央党校。1936年10月,原陕北特委党校部分从中央党校分离出来组建了陕北省委党校。此后,先后更名为陕甘宁边区党校、西北党校、中共中央西北局党校、中央第二中级党校、陕西省委党校。陕西省行政学院前身为1949年9月成立的西北党校二部。2018年11月,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和陕西省行政学院合并重组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刘志丹、习仲勋、马文瑞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先后担任过校长,为党校创建、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特别是习仲勋同志分别于1934-1935年、1942-1943年担任政委、校长,在办学方针、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建设、干部培养、学风建设等各个方面均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党校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根基。
现有内设机构32个,高级职称人员共155人,博士88人,“三秦学者”“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六个一批人才”“三五人才”等各类省级专家人才6人,聘任“求是学者”“求是骨干”“求是新星”24人。拥有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四个硕士一级学科,法律、公共管理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办学成效显著。教学管理和教学水平有较大提升,截至目前累计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2个,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25个,全国干部培训教育好课程7个,全省干部培训教育好课程28个。科研工作靶向发力、成果丰硕、亮点纷呈,在全国党校系统率先成立“两个结合”研究中心,联建陕西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研究院,2篇咨政报告经中央党校呈报中央政治局,其中1篇获得国务院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荣获两项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捷报频传,高层次成果数量持续攀升,特色新型智库作用充分发挥,立足陕西实际出版6部专著。
新时代新征程,校(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认真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党校初心。紧紧围绕“三年强基、五年一流”发展目标,系统推进“创新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七大计划”,以“质效提升”为牵引,持续深化内涵建设,以基本培训为重点,不断强化主责主业,切实提升办学治校水平和服务中心大局能力,努力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根据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核2026年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自主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陕编办函〔2026〕152号),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引进高层次博士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
5.中共党员。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能独立完成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的撰写;
2.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本、硕专业中至少有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3.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3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3)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课题1项;
(4)独立或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4.符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2026年12月31日以后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才服务云平台(www.sxsrc.cn)、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官网(www.shxdx.com)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wdx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7月5日。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页);(2)身份证、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4)《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5)中共党员证明;(6)有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7)其他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中第(4)项同时提交word版。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各类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3.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对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接受补报。最终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统一命题回答、个人学术陈述、专业提问回答、专家评议等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由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只舍不入。
3.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对自动放弃及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均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体检、考察结果,校(院)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校(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和15万元安家费(税前)。
联 系 人:惠老师 徐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78583/85378363
E-mail: swdxzp@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1.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博士人才岗位表.docx
2.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