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加快建成新时代侨乡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研究,决定实施2026年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共有63个计划,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天门市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
符合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由市委组织部统筹指导,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直接面谈考核的方式引进,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受引进计划限制。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国(境)外QS排名前100名世界大学(2026年版)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海外硕士)。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天门市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在天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7.在天门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均通过天门市人才引进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tmyj2026)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09:00至2026年5月18日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2026年5月9日09:00至2026年5月18日20:00。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毕业时间一般应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海外高校毕业生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缴费确认。2026年5月19日9:00至5月20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考试报名费用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的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通过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决定取消引进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将不再进入笔试环节。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年5月2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其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验》。笔试成绩将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门组工网、“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等详见笔试公告。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核减计划或取消。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的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如决定取消引进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将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资格复审公告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门组工网、“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3.资格复审结束后,因考生放弃等因素产生的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正常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公告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门组工网、“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将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的情况并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时,用人单位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引进计划。自愿放弃者,应提交书面声明。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门组工网及“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转正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要求在天门市服务5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国企人员聘用、培养、管理根据国有企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政策待遇
(一)津贴补贴。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在天门市工作5年内,硕士研究生安家费每年不低于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不低于1000元,合计不低于11万元;博士研究生安家费每年不低于2万元,学位津贴每月不低于2000元,合计不低于22万元。
(二)安居保障。办理入职后,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同时享受天门市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引才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门组工网、“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天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天门市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方式:0728-5225458,0728-522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