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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仙桃考区报名审核通告
2026-03-30 17:13:10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仙桃考区)面试报名审核工作将实行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7日10:00至20日16:00;

2、资格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至20日17: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2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1日至17日;

5、考试时间:5月16日至17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仙桃市户籍或在仙桃职业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大三在校生或持有仙桃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人员,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2、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审核

(一)网上审核

仙桃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前6位是429004或422427)且仙桃户籍的考生,采用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二)现场审核

异地身份证号码仙桃市户籍的考生;持有仙桃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异地考生;在仙桃职业学院就读全日制大三的异地在校生,采用现场审核。

1、时间:4月17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2(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8号)

3、咨询电话:0728-3221038(报名审核期间开通),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需携带的材料:

第一类:异地身份证号码仙桃户籍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持有仙桃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异地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仙桃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在仙桃职业学院就读全日制大三的异地在校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四、特别提醒
 

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2、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如姓名加标点符号,名字中间有空格,名字错输入为同音字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责任自负。

3、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报考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考生本人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虚假、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直接认定为违纪舞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考生在考试期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书面申请、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登记,经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予受理。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应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办理信息更正。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6、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