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市法院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选聘。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全市法院计划招聘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74名。其中,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2名、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6名、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8名、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7名、舞钢市人民法院5名、叶县人民法院5名、鲁山县人民法院5名、郏县人民法院6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聘用制书记员资格条件的人员。已在法院工作的核定额度外书记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5.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审判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拘留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等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8.本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主要成员、近亲属,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工作的,以及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9.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公开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10.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11.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程序包括报名申请提交及资格审查、报名确认和缴费、准考证打印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一)报名申请提交及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考试招聘全过程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应一致。报考者可于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7:00期间,通过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前,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逐一对照,结合报名系统提示,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者存在不得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名确认和缴费
2026年3月2日至3月9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报考者每人收取30元笔试考务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中院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已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可于2026年3月16日9:00至3月21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考点设在平顶山市市区,县(市、区)不单独设置考点。应试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本辖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计划于3月26日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生成绩。笔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技能考试环节。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技能考试环节的考生关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告。参加技能考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技能考试科目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文档编辑、数据报表处理等计算机办公常用技能,满分100分。考试形式分为听打和看打。
1.听打(100分)。听打法律文书(8分钟)。
2.看打(100分)。看打纸质材料并进行文档编辑、数据处理(8分钟)。
技能考试成绩=听打成绩×50%+看打成绩×50%。
(三)面试
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职位人数1:2.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面试确认的有关事项由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并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通过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的应试者,由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放面试通知单。主动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6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或者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四)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招聘职位人数、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均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由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计划安排在4月下旬。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递补人员确定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在拟聘用人员之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不高于招聘职位人数1:0.5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在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如有书记员主动辞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等情形发生,按程序报省法院审批后,可按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并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的递补人员名单,作为后续书记员额度空缺时递补聘用的依据。
十、待遇和保障
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由省财政保障。
十一、信息发布及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由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平顶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书记员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招聘咨询电话:0375-2862168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