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国家卫健委等部委《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省委编办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全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5﹞26号)等文件精神,经商县人社局,现就2025年大悟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报名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统一笔试,且卷面成绩达到45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6年2月6日上午9:00分。
(三)面试地点
大悟县卫生健康局10楼会议室(大悟县前进大道61号)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医疗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业务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等能力(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按各占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2026年2月7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初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垫付,待正式入职后,凭有效缴费票据按规定到所在单位办理报销手续),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工作于2026年3月中旬前完成。
四、公示及备案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大悟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人事综合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各乡镇卫生院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合同聘用期不少于6年,聘用后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纸质版),于2026年2月6日8:10前到县卫健局10楼报到,8:30未报到视为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2.实行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分及合格分数线控制,其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考生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视为合格。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5.如有变化,电话告知,不再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大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12-7229418
大 悟 县 人 社 局 事 业 股: 0712-7265891
附件:2025年大悟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大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