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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洛阳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1人公告
2025-12-18 14:49:22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洛阳市公安机关计划招聘辅警共501名,其中,洛阳市公安局199名、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50名、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60名、新安县公安局50名、伊川县公安局68名、汝阳县公安局44名、嵩县公安局20名、栾川县公安局10名。招聘职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河南省户籍;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7.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职位其他各项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条件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于2025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17:30期间,登录洛阳市公安机关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http://apply.lyrcrs.com/294/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此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必须能反映本人真实面貌特征,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b以内。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考试全过程使用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填报信息。未通过资格条件初审被驳回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12月24日17:3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5日12:00。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按规定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支付宝支付。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或放弃参加笔试的,笔试费用不予退回。

4.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1月7日9:00至1月10日9:30。已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考生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等招聘环节的有效证件之一,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可到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6.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核减的职位数,根据报名情况调剂至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职位。职位核减及调剂情况将及时在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适时在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5.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40分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资格确认

考生需在体能测试前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体能测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体能测试资格确认时,考生须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附件3)。

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适时在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经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3.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体能测试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有关规定。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两项。两项均为达标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5.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信息为准。体能测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查看。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查看。

4.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将在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进行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况,如文身、色盲、明显裸露疤痕等,体检不合格。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查看。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从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组织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中长跑计时时间短者优先聘用。

3.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招聘辅警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同类职位空缺的,可在公示的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政治考察人员,政治考察合格后,予以补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报考辅警岗位现行标准执行。辅警见习期为六个月(含试用期三个月),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中发现考生不具备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洛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ly.gov.cn“通知公告”专栏)、洛阳人才人仕网站(www.lyrcrs.com)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洛阳市公安局:0379-63133146、63133145、63133142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0379-63137258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0379-63086165

新安县公安局:0379-63138037

伊川县公安局:0379-68369168

汝阳县公安局:0379-63131023

嵩县公安局:0379-60339028

栾川县公安局:0379-6303958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81168

监督电话:0379-63133808

附件:

附件1:洛阳市公安机关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pdf

附件2: 网上报名和体能测试资格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pdf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