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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5-12-14 12:47:07

根据工作需要,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红土司法所1人;板桥司法所1人;七里坪司法所1人;龙凤坝司法所1人;白果司法所1人;司法局机关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1.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等既往病史;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修养;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条件;3.户籍在恩施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乡镇、村(居)工作经验者,退役军人,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4.报考局机关岗位需是法学专业。(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3.5年内曾在公开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8:30—12:00、14:30—17:30)。2.报名地点:恩施市司法局309室政治(警务)处(市府路23号)。3.咨询电话:0718-8282020。4.所需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完整填写;③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登记照2张(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姓名);④3年及以上乡镇、村(居)工作经历书面证明材料;⑤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5.资格审查由政治(警务)处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既往病史,必须如实报告,如隐瞒任何病情,发现后无条件辞退。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程序。

(二)综合测评测试工作由市司法局在市人社局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1.报考:每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0人的,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评。笔试成绩出来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考人数未超过10人的,采用面试方式测评,测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从事3年及以上乡镇、村(居)工作者、退役军人,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2.笔试:主要考察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时事政治。3.面试:主要考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公告: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通过“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体检和考察1.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2.政审。由市司法局对拟聘用对象组织政审,由考生本人提供征信记录。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情况时,由市司法局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程序政审、体检合格的对象,在“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初步选岗,选岗确认后,由市司法局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递补

在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中,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根据恩施市人社局核定的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交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

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予以聘用,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