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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黄石阳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43人
2025-10-23 17:57:35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阳新县卫健系统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湖北中医药大学开展阳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招聘4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阳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报名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

7.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1.招聘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阳新县人社局、阳新县卫生健康局指派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00—17:00,2025年10月31日09:00—12:00。

3.报名地点:湖北中医药大学(昙华林校区)2号楼2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学籍证明)、学位证和相关证书,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两份。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本次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笔试按医疗卫生类(E类)设考,考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1日  08:30—12:00

笔试地点:湖北中医药大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岗位报考确认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确定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并同步公布。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同步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聘用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 2025年阳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

2. 2025年阳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阳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5年阳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