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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郑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5-09-12 10:41:11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郑州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全市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科级领导职务。全市计划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1人,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郑州市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报考郑州市市直机关(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要求为:郑州市市管(属)和县(市、区)管(属)企业与报考职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郑州市和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当的领导职务;在上述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报考县(市、区)直机关(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要求为:本县(市、区)管(属)企业与报考职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本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当的领导职务;在上述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对报考人员职务层次不明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书面材料,明确对应的职务职级层次。

2.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

4. 除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 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9月,相关工作经历以录用、聘用、任职等文件为准,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专业条件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4)设置。专业类别包含关系按以下原则掌握: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对于在上述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等,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在报名网页的备注栏中填写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选调机关(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信息发布与咨询

选调公告及与本次选调工作有关的信息事项,适时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公务员招录”栏目发布。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选调机关(单位)电话进行咨询;如需咨询报名、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郑州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的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报名人员通过政务公开网入口或直接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报名步骤如下:

1. 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2. 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职位、上传照片后,点击“立即提交”,随后点击左侧“打印报名推荐表”打印自动生成的《郑州市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A4纸版,见附件5),不得进行改动。如需修改《报名推荐表》有关内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打印。

3. 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 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为JPG、PNG或PDF格式文件(不超过500KB),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去查询”进行登录,点击左侧“修改信息”,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再次点击“立即提交”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职位的,均须重新打印《报名推荐表》并审核盖章,之后通过报名系统再次上传。《报名推荐表》原件须妥善保管,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选调机关(单位)审核。注意,《报名推荐表》为审核要件,报名人员切记上传。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提交的材料信息须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和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2日17:00期间,选调机关(单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2日17:00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名申请未经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如实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信息、改报其他职位。2025年9月2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报名申请未经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或存在不得选调情形的,均应按规定取消其报考或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调等人选。

(三)报名确认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9月23日9:00至9月25日17:00期间,通过政务公开网入口或直接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每人30元)。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开考比例和重新选报职位

各选调职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取消的职位情况,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名单,以及重新选报职位的相关要求,统一在政务公开网“公务员招录”栏目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2025年9月29日9:00—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得再报考已公布的取消职位)。重新选报职位的考生,须再次打印《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审核盖章后,通过报名系统提交审核。对未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员,可于2025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8日9:30期间,通过政务公开网入口或直接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版)。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按时打印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考点设在郑州市,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阅卷工作完成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于2025年10月下旬通过政务公开网入口或直接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名次。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并于2025年11月上旬在郑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务员招录”栏目发布面试公告。应试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看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作弊以及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过政务公开网发布。

面试资格确认和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原件,并按要求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聘用备案登记表》、任职(聘用)文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选调机关(单位)结合留存的报名信息,对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虚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选调机关(单位)的核实记录为准。对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调任手续办理等各环节,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5年11月中旬,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政务公开网“公务员招录”栏目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前,应试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一般安排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各选调机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情况,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选调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通过政务公开网“公务员招录”栏目发布考察公告。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均进入考察环节。

选调机关(单位)选派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机关(单位)。对报考职位的考察另有政策规定的,还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开展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选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手续办理

(一)公示

选调机关(单位)综合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按要求在政务公开网和拟任职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选调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选调机关(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八、特别提醒

1. 报考者在选调各环节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选调机关(单位),选调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应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选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 郑州市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4.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5. 郑州市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郑州市公务员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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