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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鹤峰县事业单位择优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测试及选岗公告
2025-09-01 22:19:45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70号﹚、《中共鹤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2025年度安置“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使用编制新增人员指标的函》(鹤编办函〔2025〕17号)要求,为做好鹤峰县事业单位择优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对象及岗位

2022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鹤峰县事业单位择优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4日17:30。

2.报名地点:鹤峰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鹤峰县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616室)。

3.所需材料:

(1)《鹤峰县事业单位择优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原件(注意粘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4.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择优考核聘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报名所需材料;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择优考核聘用工作始终,在择优考核聘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均应取消择优考核聘用资格。

四、测试选岗

(一)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择优考核聘用岗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及要求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测试,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与测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

(三)笔试成绩排序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原服务单位按支医岗位和非支医岗位类型分别进行排序,同一类型择优考核聘用岗位因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而导致选岗名额与岗位择优考核聘用计划比例大于1:1时,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名确定选岗先后顺序,加试不影响其他人员成绩排名。

(四)选岗

测试完成后,请考生现场等候测试成绩,之后按测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服务类型为支医的人员仅限选择卫生系统岗位,其他服务类型仅限选择非卫生系统岗位),不参加选岗者视为自愿放弃参加择优考核聘用。

五、体检

县人社局对通过测试的入围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的考察,包括对个人档案的审核,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确定拟聘对象

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听取择优考核聘用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体检、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拟聘对象。

八、考核聘用结果备案

鹤峰县人社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考核聘用人员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严格聘用管理

考核聘用单位以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考核聘用单位应在拟聘用人员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的除外。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feng.gov.cn/)为本次考核聘用公告、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