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市教育局所属专门学校砺志中学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专任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物理、体育、心理健康学科教师各1名,共4名。招聘岗位详见《武汉市砺志中学2025年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且尚未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5.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教师资格的要求,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
1.持有教师资格证;
2.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至9月4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武汉市砺志中学2025年专项招聘”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审查资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时,须同步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资格审查资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市砺志中学—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发送到指定邮箱(whslzzxbgs@163.com),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请报考人员注意:提交应聘申请当天晚上24:00前(9月4日为中午12: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与报名表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资料(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教师资格有关资料: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8月29日中午12:00至9月4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9月4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四)资格复审。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携带《资格审查资料清单》中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后,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招聘计划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打印时间在考试公告中另行发布。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另行公告。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时间6分钟,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内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
复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时间12分钟,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统一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经综合成绩排序后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20%,复试成绩占80%。
(四)成绩公示
考生的面试、复试成绩将分别于考试当天在考场现场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排名靠前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武汉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达到复试合格线)。
六、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砺志中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市砺志中学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已具备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或武汉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发布。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邮箱等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复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招聘咨询电话:027-50521402/027-85617504。
(五)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处理。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1.附件1:2025年武汉市砺志中学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武汉市砺志中学简介.docx
武汉市砺志中学隶属于武汉市教育局,是湖北省一所公办专门学校,目前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流芳园路,现选址黄陂区建设新校区。
学校创办于2000年,先后教育和转化专门教育学生5000余名,为家庭、学校及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针对专门教育需求,学校开设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科技、劳动等国家课程,开设法治、行为规范、心理健康教育等校本课程,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基。
学校获全国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全国养成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科研先进单位、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武汉市群众满意中小学、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武汉市高效课堂建设工程先进单位、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先进集体、武汉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武汉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心理辅导与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办学水平一直位于全国同类学校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