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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5-07-23 17:44:31

根据《随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公告》规定,划定随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招聘岗位调整情况

因部分招聘岗位笔试后未达到《公告》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研究,报人社局核准备案,部分岗位(核减、取消或保留)拟调整如下:

(一)核减招聘计划

随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代码2024001004,招聘计划由3个核减至2个,同时,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

(二)降低开考比例

1.随县人民医院中医医师,岗位代码2024001003,招聘计划1个,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

2.随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医师,岗位代码2024003001,招聘计划3个,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

3.随县中医医院西医临床医师,岗位代码2024003003,保留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随县澴潭镇卫生院乡村医师,岗位代码2024009001,招聘计划1个,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

5.随县妇幼保健院医师,岗位代码2024004001,招聘计划2个,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1。

(三)取消招聘计划

随县高城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岗位代码2024008001,因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调整后的岗位招聘计划,各岗位按面试入围比例及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未达到报考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发布本公告的同时,将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供书面放弃声明(见附件2)或将放弃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存档备案,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地点:随县卫生健康局六楼小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1.考生应下载填写《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人员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7.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六、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参加。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提前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告知单位被委托人身份信息,复审当天由被委托人提供考生(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4)、考生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以及上述其它所需复审资料。

3.考生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考生(包括可能递补的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若因考生未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或者因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而错过资格复审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证明的依据招聘单位的通讯记录按照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处理。

附件:1、随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

3、随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放弃声明

4、随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

5、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随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3日